ChemAbout Insight · 欧盟CLP中的内分泌干扰、PBT/vPvB和PMT/vPvM危害类别
状态截至2026年11月1日。本文为欧盟化学品法规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
◆ KNOWLEDGE CARD — 5分钟速览
Before You Read
如果你属于以下情况,本文适合你:
为投放欧盟市场的物质做分类、标签或编写安全数据表
在欧盟采购或分销化学品,需要阅读供应商的标签和SDS
读完本文,你将理解:
2026年11月1日究竟结束了什么
一项新分类之后,哪些记录随之更新,各自适用什么法定时限
为什么分类是供应商自行作出的,还是在附件VI中统一的,这一点很重要
One-Sentence Answer
2026年11月1日结束的,是旧物质存量对欧盟新危害类别的一项豁免——它没有启动这些类别,没有改变任何物质的REACH地位,而且到来时这些类别还没有任何统一分类条目,因此目前这些类别是通过供应商自行作出的分类到达买方的。
这四个类别连同八条危害说明(EUH380至EUH451)于2023年加入CLP法规;2026年6月,欧盟专家首次依据这些类别建议了一项内分泌干扰分类。
Knowledge Graph — 先看地图
┌──→ 标签(CLP第30条)
├──→ 安全数据表(REACH第31条)
供应商自行 ──→ 主线:随之 ─────────┼──→ C&L目录通报(CLP第40条)
作出的分类 更新的记录, └──→ 注册卷宗(REACH第22条)
(CLP第4、15条) 各有各的时限
│
│
├──→ 统一分类分支:CLH提案 ──→ RAC意见 ··→ 委员会ATP(如获通过)
│ ──→ 附件VI第3部分 ──→ 约束所有供应商;
│ 被部分法律引用(玩具、ESPR)
│
└──→ REACH分支(独立程序;CLP分类不会自动与之挂钩)
├──→ 第57条标准 ──→ 第59条 ──→ 候选清单 ──→ 第58条 ──→ 附件XIV
└──→ 限制提案 ──→ 第68–73条 ──→ 附件XVII
这张图引出三条路径:主线 (供应商的分类会引发什么)、统一分类分支 (一项分类如何变得具有约束力并进入其他法律)以及REACH分支 (独立程序)。Deep Dive部分将逐一走完这三条路径。
Mental Model
供应商分类 ──→ 标签 · SDS · C&L条目 · 注册 (供应商义务,各有时限)
欧盟决定 ──→ 附件VI条目 · 候选清单 · 附件XIV · 附件XVII
CLP分类是一项具有法律后果的危害判定,其后果落在供应商文件上;它不是将物质列入REACH清单的决定。
◆ INSIGHT ARTICLE — 20–30分钟深读
Deep Dive
2026年11月1日究竟结束了什么?
Fundamental ★★★★★ 必读
答案:结束的是对2025年5月1日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物质数量的一项过渡安排,而不是新类别的开始。
理由:
这项规则自2025年5月1日起适用于新投放的物质。 对四个类别中的每一个,授权条例(EU)2023/707都规定,“最迟自2025年5月1日起,物质应”按新标准进行分类(CLP附件I第3.11.2.4、4.2.2.4、4.3.2.5和4.4.2.5节,由2023/707插入)。
豁免针对的是存量,而不是物质身份。 同一些条款接着规定:“2025年5月1日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物质……在2026年11月1日之前无需进行分类”;标签条款使用相同的日期。豁免跟随的是一批已经投放市场的数量,而不是某种物质或某个产品名称。
文本没有设定其他条件。 2023/707没有提到配方;一些二手摘要中出现的“配方不变”这一条件,并不在该条例中。
日期 所管辖的事项 2025年5月1日 新类别适用于自该日起投放市场的物质 2026年5月1日 新类别适用于自该日起投放市场的混合物 2026年11月1日 对2025年5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物质数量的过渡安排结束 2028年5月1日 对2026年5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混合物数量的过渡安排结束
来源:CLP附件I第3.11、4.2、4.3和4.4节,由授权条例(EU)2023/707插入。
11月这个日期,对仍持有或仍在销售2025年5月之前存量的人最重要;对于此后投放市场的所有物质,这项义务早已存在了18个月。
物质符合一个新类别时,标签上会出现什么?
Fundamental ★★★★☆ 重要
答案:一条作为主要危害说明使用的欧盟危害说明、一个信号词和若干防范说明,但没有新的象形图。
理由:
这些说明带EUH编号,却承担H说明的功能。 八条说明分别是EUH380/EUH381(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类别1和2)、EUH430/EUH431(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EUH440/EUH441(PBT/vPvB)和EUH450/EUH451(PMT/vPvM)。2023/707的序言第16段说,它们“应作为‘H说明’(‘主要’危害说明)发挥作用”。
信号词已经确定。 两个内分泌干扰类别1以及PBT、vPvB、PMT和vPvM使用“危险”(Danger);两个类别2使用“警告”(Warning)(2023/707,表3.11.3、4.2.3、4.3.1、4.4.1)。每张表还规定了防范说明,例如P201、P202和P273。
这些类别没有自己的象形图,因为联合国体系目前还没有。 序言第17段说,象形图“应在联合国GHS通过之后……加入”。联合国GHS专家小组委员会正在讨论这些危害;尚无一项被纳入GHS。被分入其他危害类别的产品,仍带有该类别的象形图。
默认情况下,标签应“不得无故迟延”地更新。 这是2024年12月9日时适用的CLP第30条,针对更严重的分类。条例(EU)2024/2865以固定时限取代了它(新增危害类别为六个月),但条例(EU)2025/2439将这一新条文的强制适用推迟到2028年1月1日;在此之前,供应商可以提前适用。
EUR-Lex上2026年7月1日的CLP合并文本已经印出了六个月版本的第30条;适用日期由修订条例决定,而不是由合并文本决定。
一项新分类之后,还有哪些记录随之更新,各按什么时限?
Industry ★★★★★ 必读
答案:SDS、C&L目录条目,以及对已注册物质而言的注册卷宗,各自有各自的触发条件;没有一个时限是从11月1日开始计算的。
理由:
一项复核义务驱动着所有这些记录。 根据CLP第15(1)条,供应商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了解可能影响分类的新信息,并在该信息“充分且可靠”时“不得无故迟延”地重新评估。
SDS义务本身可能是新产生的。 REACH第31(1)(a)条要求,当物质或混合物根据CLP“符合被分类为危险的标准”时提供SDS;新类别是CLP附件I第3部分和第4部分中的危害类别(CLP第3条)。因此,一种只被分入某个新类别的物质,例如只被分为PMT,在向接收方供货时就可能产生第31(1)(a)条的义务,但须受该条例的例外约束,例如第31(4)条关于向公众供货的例外。(ChemAbout对这两条的解读。)
这些记录相互绑定。 附件II第2.1节要求,SDS中的分类应与供应商向C&L目录通报的或在注册中提交的分类“相同”。
只有C&L通报有固定时限。 自2026年7月1日起,CLP第40(2)条要求“最迟在作出变更分类的决定后6个月内”更新;SDS、标签和注册的规则使用的是“毫不迟延”或“不得无故迟延”。
记录 法律依据 触发条件 时限 标签 CLP第30条(适用至2027年12月31日的版本) 分类或标签变更 不得无故迟延 SDS REACH第31(9)(a)条 新的危害信息 毫不迟延;发送给此前12个月内的接收方 C&L目录 CLP第40(2)条(自2026年7月1日起) 变更分类的决定 最迟6个月 注册 REACH第22(1)(f)条 分类和标签变更 不得无故迟延
来源:CLP第15、30和40条;条例(EU)2024/2865和2025/2439;REACH第22和31条。
触发条件各不相同——新信息、一项决定、一项变更——而且没有一个是日历日期。
Procurement Insight: 第31(9)条要求将修订后的SDS发送给此前12个月内供过货的接收方;对更早的接收方,它没有规定这样的分发义务。
为什么同一份SDS会用两套词汇描述同一种危害?
Advanced ★★★★☆ 重要
答案:现行的SDS格式写于2020年,比新危害类别早三年,其固定小节仍沿用REACH较早的类别。
理由:
格式早于这些类别。 REACH附件II是欧盟SDS的法定格式,现行文本由委员会条例(EU)2020/878确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2026年6月22日的REACH合并文本中没有更晚的修订;据本文核查,截至2026年11月1日,也没有正式提出过针对新类别的修订。
第2.1节会自动纳入新分类。 它要求给出“适用CLP中分类标准……所得出的分类”,因此新类别中的分类会出现在这里,其EUH说明和信号词则出现在第2.2节。
第2.3节问的仍是旧问题: 物质是否“依据附件XIII”属于PBT或vPvB,是否因内分泌干扰特性被列入候选清单,或是否依据杀生物剂和植物保护产品的标准(条例(EU)2017/2100和2018/605)被认定为内分泌干扰物。PMT/vPvM在REACH中没有对应概念,在这里也没有专门的位置。
第12节跟随第2.3节。 第12.5小节报告“化学品安全报告中所列的PBT和vPvB评估结果”;第12.6小节涉及“在第2.3小节中被认定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效应。
“应要求提供”的触发条件也没有更新。 REACH第31(3)(b)条关于部分未分类混合物的SDS,仍引用附件XIII下的PBT/vPvB。另外,2023/707修订了CLP附件II第2.10节,使含有至少0.1%类别2内分泌干扰物的未分类混合物须标注EUH210,“可应要求提供安全数据表”。这两项规定是不同的法律工具,不是同一项修订。
CLP中的PBT标准与REACH附件XIII的标准相对应(2023/707序言第14段),因此就PBT/vPvB而言,两种描述使用的标准高度一致;就内分泌干扰和PMT/vPvM而言,固定小节中没有直接对应的位置。
在同一份SDS上,第2节可以使用CLP 2023年的词汇,而第2.3节和第12节使用REACH 2020年的词汇——对相关危害的定义有重叠,但并不相同。 缺少一个匹配的小节,本身并不意味着SDS不完整;相关的可得信息仍应写入适当的部分。
为什么分类是供应商自行作出的还是统一的,这一点很重要?
Industry ★★★★★ 必读
答案:统一分类条目约束每一个供应商,也是本文所查各项产品法律引用的依据;就新类别而言,截至2026年11月1日核查时,没有任何条目生效。
理由:
附件VI中没有新类别的条目。 在2026年7月1日的CLP合并文本中,新类别只出现在附件VI第1部分的危害类别代码列表里;第3部分的统一分类条目表中不含EUH380至EUH451中的任何代码。截至2026年11月1日,没有发布任何增加此类条目的ATP;已知的下一项附件VI ATP,即条例(EU)2025/1222,自2027年2月1日起适用。
意见已经出现,但意见不是条目。 在第77次会议(2026年6月1日至5日)上,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通过了两项意见:将间苯二酚分类为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物,类别1(EUH380)——这是RAC首次作出此类建议;将三氟乙酸(TFA)及其无机盐分类为PMT和vPvM,并分类为生殖毒性物质(Repr. 1B,H360Df)。只有当委员会以修订附件VI的技术进步适应(ATP)条例采纳这些意见时,它们才成为法律。
统一分类条目会结束供应商在该类别上的自主判断 (CLP第15(4)条)。在此之前,每个供应商依据自己的评估进行分类;自2026年7月1日起,偏离C&L目录中最严格分类的通报者必须说明理由(CLP第40(1)(g)条)。说明理由并不使这种偏离获得认可。
本文所查的法律中,明确纳入新类别的两部——玩具和ESPR——都以附件VI第3部分为依据。 (ESPR另有一个独立的候选清单分支,即第2(27)(a)条。)
法规 如何引用新类别 自行分类是否足够? 适用 玩具安全条例(EU)2025/2509,附件II第III部分第4点 禁止“在附件VI第3部分中被分类”为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物(类别1或2)的物质 否 2030年8月1日 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EU)2024/1781,第2(27)(b)条 将“受关注物质”定义为包括在附件VI第3部分中被分入ED、PBT/vPvB和PMT/vPvM类别的物质 否 通过针对具体产品的生态设计法规 化妆品条例(EC)No 1223/2009,第15条 引用附件VI第3部分中的CMR分类;未提及新类别 不适用 已生效 废物HP 14“生态毒性”,条例(EU)2017/997 列出H420、H400和H410–H413;未提及新的EUH代码 不适用 已生效
来源:上表所列法规,依据其《欧盟官方公报》版本阅读。
在附件VI中有新类别条目适用之前,这些法规不会通过新类别触及产品。
Market Insight: 新类别的影响正在超出供应商文件范围,相关信号是公开的:委员会向WTO通报的ATP草案,以及ECHA关于间苯二酚和TFA的登记册条目。
一项新的CLP分类会改变物质的REACH地位吗?
Fundamental ★★★★☆ 重要
答案:不会自动改变;候选清单、授权和限制地位,各自都需要REACH自己的决定。
理由:
REACH的SVHC标准只在部分危害上引用CLP。 第57条(a)至(c)点引用CLP中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类别1A和1B。(d)和(e)点引用REACH附件XIII中的PBT和vPvB标准。(f)点涵盖“诸如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前提是有证据表明其引起“同等程度的关注”,并依据第59条“逐案”认定。
认定是一项程序,而不是一个结果。 物质只有通过第59条的决定才能进入候选清单;列入附件XIV遵循第58条程序;限制遵循第68至73条。
两种程序已经在一种物质上出现分歧。 2020年6月12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未能就法国提出的将间苯二酚以内分泌干扰为由认定为SVHC的提案达成一致,并依据第59(9)条将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提交给委员会。截至2026年11月1日核查时,ECHA的记录仍显示该案处于进行中,停留在2020年6月12日的成员国委员会阶段,间苯二酚也不在候选清单上。2026年6月,RAC通过了一项CLP意见,将其分类为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物,类别1。
CLP分类回答的是“这种物质有没有这种危害?”;REACH的清单回答的是“欧盟应该对此做什么?”——而且它们由不同的委员会、依据不同的证据门槛作出决定。
Procurement Insight: 因此,供应商标签上新出现的EUH380,与候选清单条目并不是同一回事。候选清单义务,例如REACH第33条规定的物品信息义务,只由候选清单本身触发。
补充说明:混合物
混合物沿用同样的结构,只是晚两年。按基于组分的途径,当某一组分属于某个新类别且达到通用浓度限值时,混合物即被分入该新类别:内分泌干扰类别1、PBT、vPvB、PMT和vPvM为0.1%;类别2为1%(2023/707,表3.11.2和4.2.2,第4.3.3.1和4.4.3.1节)。就内分泌干扰而言,混合物本身的数据和架桥原则是可替代的途径。由于目前没有生效的组分统一分类条目,所使用的组分分类都是供应商自行作出的。
Industry Insight
上述各节汇聚于同一个时期:统一分类条目尚未出现之前。每个供应商依据自己对证据的评估进行分类,而就内分泌干扰和迁移性而言,这些证据的评估难度很高。C&L目录要求通报者解释其与所列最严格分类的偏离,但不要求其采用该分类;每个供应商仍对自身评估的及时性和充分性负责。因此,从不同供应商购买同一种物质的买方,可能收到不同的新类别分类。(ChemAbout分析。)
供应商的分类进入供应商文件;统一分类条目和REACH清单是独立的欧盟程序。
下一个问题是这个时期何时结束。即使时间未知,机制是清楚的:RAC意见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可以通过修订附件VI的ATP,每项ATP都有自己的适用日期。间苯二酚和TFA现在已经进入这一流程。在这类条目适用之前,新危害类别主要通过供应商的分类和信息传递义务来落实。
What Surprised Us
常见的假设: 欧盟的新危害类别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
实际情况: 它们自2025年5月1日起适用于投放市场的物质;11月1日结束的是对较早存量的一项豁免。
常见的假设: EUR-Lex上的合并文本显示的就是今天适用的规则。
实际情况: 2026年7月1日的CLP合并文本印出的六个月标签更新规则,要到2028年1月1日才强制适用。
Continue Exploring
沿主线: 安全数据表不是市场“通行证”:它在化学品贸易中能证明什么,又不能证明什么
沿REACH分支: 2026 年 REACH 新动向:两种新 SVHC,加上一个必须排进日程的 PFAS 泡沫大限 · REACH 新增 2,4-DNT 限制:一个硝基甲苯残留如何进入物品合规边界
沿统一分类分支: PFAS监管进入新阶段:2026年对化学工业意味着什么
Evidence Notes|证据说明
证据分级(ChemAbout 系列文章统一适用)
[A] Academic Literature — 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
[B] Official Documents — 官方或具有法律权威性的记录(法律法规、监管出版物、官方标准和指南)。
[C] Industry Sources — 行业协会报告、企业披露或市场研究。
[D] ChemAbout Inference — 本文基于上述 [A]/[B]/[C] 证据作出的推理,并非经独立验证的结论。
Key Facts|关键事实
授权条例(EU)2023/707在CLP附件I中加入四个危害类别: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3.11)、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4.2)、PBT/vPvB(4.3)和PMT/vPvM(4.4)[B]。
危害说明EUH380、EUH381、EUH430、EUH431、EUH440、EUH441、EUH450、EUH451;类别1以及PBT、vPvB、PMT、vPvM的信号词为“危险”(Danger),类别2为“警告”(Warning);没有象形图(2023/707,标签要素表;序言第16–17段)[B]。
CLP中的PBT/vPvB标准与REACH附件XIII第1节相对应(2023/707,序言第14段)[B]。
混合物通用浓度限值:0.1%(ED类别1、PBT、vPvB、PMT、vPvM);1%(ED类别2)[B]。
Industrial Map|产业地图
分类义务: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CLP第4(1)条);复核义务:CLP第15(1)条 [B]。
随之更新的记录:标签(CLP第30条)、SDS(REACH第31条)、C&L通报(CLP第40条)、注册(REACH第22(1)(f)条)[B]。
只被分入某个新类别的物质,在向接收方供货时可能产生REACH第31(1)(a)条义务,这是本文结合CLP第3条对该条的解读 [D]。
在统一分类条目出现之前,同一种物质的不同供应商可能给出不同的新类别分类,且各自对其评估负责,这是本文对CLP第15条和第40条的解读 [D]。
Regulatory Status|法规状态
过渡日期:物质为2025年5月1日/2026年11月1日;混合物为2026年5月1日/2028年5月1日(经2023/707修订的CLP附件I)[B]。
2023/707还在CLP附件II第2部分第2.10节中增加了两项(对含有≥0.1%类别2内分泌干扰物的混合物适用EUH210)[B]。
条例(EU)2025/2439(2025年11月26日)修订了条例(EU)2024/2865的适用日期:CLP第30条的替换条文自2028年1月1日起强制适用,允许自愿提前适用;第40条的修订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它没有修订2023/707 [B]。
Omnibus VI(程序2025/0531(COD)):欧洲议会于2026年10月22日就商定文本作出一读决定;截至2026年11月1日状态未变,为“Awaiting Council's 1st reading position”(等待理事会一读立场);尚未生效 [B]。
REACH附件II:由条例(EU)2020/878确定;2026年6月22日的REACH合并文本中没有更晚的修订,此后也没有发布修订法规(2026年11月1日核查)[B]。
附件VI第3部分:2026年7月1日的CLP合并文本中没有带新类别代码的条目;已知的下一项附件VI ATP,即条例(EU)2025/1222,自2027年2月1日起适用,其中也没有此类条目;此后没有发布修订CLP的法规(2026年11月1日核查)[B]。
RAC-77(2026年6月1日至5日):2026年6月5日通过关于间苯二酚的意见(ED HH 1,EUH380;ECHA原文为“recommending for the first time a classification as an endocrine disrupting substance for human health”,即首次建议将一种物质分类为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物)以及关于TFA及其无机盐的意见(Repr. 1B,H360Df——发育毒性类别1B、生育力毒性类别2;PMT,EUH450;vPvM,EUH451);截至2026年11月1日,ECHA的CLH登记册中没有记录任何ATP [B]。
间苯二酚:成员国委员会2020年6月12日的意见,未达成一致,依据REACH第59(9)条作最终决定;ECHA的SVHC认定记录:案件状态为“Ongoing”(进行中),当前阶段为“SVHC MSC agreement”(2020年6月12日),候选清单列入决定仍是未来的步骤;截至2026年11月1日核查时不在候选清单上(共253个条目,最近一次列入为2026年2月4日;按名称、CAS号和EC号检索)[B]。
联合国GHS:小组委员会将内分泌干扰、PBT/vPvB和PMT/vPvM作为“potential hazard issues”(潜在危害问题)列入工作计划(ST/SG/AC.10/C.4/86,2022年);2025年7月一份关于内分泌干扰物的进展报告记载“further work is needed”(还需要进一步工作);GHS第十一修订版(2025年)中没有此类危害类别 [B]。
Supply Chain Notes|供应链
没有找到关于有多少C&L目录通报使用了新类别的统计;本文不对采用情况作任何判断。
Sources & Method|来源与方法
欧盟法律文本依据从欧盟出版局获取的《欧盟官方公报》版本或官方合并版本阅读:2023/707;2026年7月1日CLP合并文本;2024/2865;2025/2439;2025/1222;2026年6月22日REACH合并文本;2020/878;2025/2509;2024/1781;1223/2009;2017/997。
Omnibus VI的程序状态依据欧洲议会立法观察站(Legislative Observatory)阅读。
ECHA委员会、登记册和候选清单记录以及UNECE文件依据其官方版本阅读。
本文写于2026年10月;附件VI、ATP、候选清单和Omnibus VI的状态会变化,上文的日期记录了各项内容的核查时间。
关于引文:本文中欧盟法规、ECHA文件、联合国GHS文件和欧洲议会立法观察站的引文,均由ChemAbout根据英文文本译为中文,并非官方中文文本(这些文本没有官方中文版本)。ECHA、联合国和立法观察站的状态用语保留英文原文,并在括号中附中文译文。
Source References
European Union — legislation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International
European Union — 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