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 2026/859 法规把 2,4-二硝基甲苯,也就是 2,4-DNT,纳入 REACH Annex XVII,新增第 83 项。这不是一篇关于 REACH 大修的新闻,而是一个很具体的边界变化:当一种危险物质以一定浓度存在于物品中时,市场投放和使用限制如何被写进法规文本。
2,4-DNT 在这条限制里的重点,也不只是“物质本身”。法规文本把视角放到物品,尤其是面向一般公众或工业场所以外专业用户的物品。于是问题从一种物质,延伸到成品、部件、可接触部分和残留浓度。
欧盟委员会法规 2026/859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它修订 REACH Annex XVII,把 2,4-DNT 加入限制清单。
新增条目覆盖的物质是 2,4-二硝基甲苯,EC 编号 204-450-0,CAS 编号 121-14-2。法规说明该物质被归类为 1B 类致癌物。进入 Annex XVII 后,2,4-DNT 并不是在所有场景下被同一种方式处理;第 83 项写的是特定物品边界。
核心限制从 2027 年 5 月 10 日开始适用。如果物品或其可接触部分中的 2,4-DNT 浓度等于或高于 0.1% 重量比,并且该物品面向一般公众或工业场所以外的专业用户投放市场或使用,则不得投放市场,也不得被这些用户使用。
法规把限制写成两个动作:投放市场和使用。前者对应物品进入市场供应,后者对应目标用户群体对该物品的使用。因此,第 83 项不只是一个成分含量判断,也是在定义这个物品在特定用户场景下的市场和使用边界。
这条限制的关键数字是 0.1% 重量比。它不是“检出即限制”,而是一个以重量百分比表达的阈值。
法规还把判断对象写得很细:物品或其可接触部分。这意味着判断并不只看整件产品的平均含量。对于由多个材料或部件组成的物品,可接触部分本身就可能成为浓度判断的边界。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 2,4-DNT 的限制不适合被简化成“某个原料被禁”。它更接近物品层面的残留控制:物质、浓度、部件、使用对象和适用日期共同构成限制条件。
新增条目区分了使用人群。文本明确指向一般公众,以及工业场所以外的专业用户。换句话说,它并不是用同一种方式覆盖所有工业内部使用。
这个边界是第 83 项的核心之一。法规文本先给出 2,4-DNT 的致癌分类,再把物品中的浓度、可接触性和目标用户场景连在一起。限制范围由这些条件共同决定,而不是只由物质名称决定。
法规还单独处理了汽车中的烟火式物品。文本提到微型气体发生器、安全带预紧器、发动机罩执行器以及相关备件。
这类用途没有直接适用 2027 年日期,而是设置到 2029 年 5 月 11 日的过渡期。法规没有把所有物品放进同一个时间点,而是为特定汽车安全相关部件留出更长过渡。
这个过渡期不改变第 83 项的核心限制。它说明的是,在同一物质限制下,不同物品类型和用途可以有不同的适用日期。
欧盟 2026/859 法规也写明了若干不适用场景。例如,文本排除了特定爆炸物品,因为这些对象受其他专门法规覆盖。
文本还提到,不适用于玩具、医疗器械、食品接触材料等已经由其他欧盟法规处理相应风险的场景。也就是说,第 83 项并不是把所有可能含有 2,4-DNT 的产品都纳入同一条规则。
因此,这条限制的事实边界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 Annex XVII 第 83 项的禁止条件,另一部分是法规列出的不适用范围。两部分一起读,才能看清这条限制真正覆盖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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